现就2022年度失业保险助企纾困政策实施细则通知如下:一、失业保险稳岗返还(一)实施条件统筹地区2021年末失业保险基金滚存结余备付期限在1年以上,(二)适用对象及条件1.2021年度未裁员或裁员率符合条件的我县参保企业,(三)返还标准中小微企业按企业及其职工2021年度实际缴纳失业保险费的90%返还,大型企业按企业及其职工2021年度实际缴纳失业保险费的50%返还,经大数据比对能确定符合条件、且获取到失业保险缴费数据、单位银行账号信息完整的单位无需提出申请,二、一次性留工培训补助(一)实施条件统筹地区2021年末失业保险基金滚存结余备付期限在2年以上,(二)适用对象及条件1.补助对象范围参照2022年省级困难中小企业纾困资金实施对象范围,坚持不裁员少裁员(符合失业保险稳岗返还条件),(三)补助标准对符合条件的企业,经审核符合条件的企业及其补助金额在县政府门户网站进行公示,符合条件的企业可以同时享受失业保险稳岗返还,三、一次性扩岗补助(一)适用对象及条件1.2022年1月1日起招用2022年度高校毕业生并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二)补助标准对符合条件的企业,(三)兑现方式符合条件的企业可到镇(街道)人力社保服务窗口申请,经审核符合条件的企业及其补助金额在县政府门户网站进行公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