给予不超过200万元的资金支持,给予不超过100万元的资金支持,1.对场地面积3000平方米(含)以上、在孵企业不少于50家(其中与北京市有科技合作的企业不少于25家)的孵化平台,给予不超过200万元的资金支持,2.对场地面积1000(含)至3000平方米、在孵企业不少于20家(其中与北京市有科技合作的企业不少于10家)的孵化平台,给予不超过100万元的资金支持,(一)支持内容支持各类创新主体在国(境)外设立研发中心,给予不超过100万元的资金支持,(一)支持内容支持国际科技组织、国际科研机构、跨国技术转移服务机构、国际期刊等首次在京设立分支机构,给予不超过100万元的资金支持,给予不超过100万元的资金支持,给予不超过100万元的资金支持,给予不超过100万元的资金支持,给予不超过100万元的资金支持,给予不超过100万元的资金支持,对重点产业领域科技企业开展境外培训和国际人才交流项目给予资金支持,对重点产业创新主体的科技人才开展境外培训和国际交流项目给予不超过50万元的资金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