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市财政局关于下达2022年城乡义务教育补助经费中央、省级、市级直达资金的通知长财教指〔2022〕697号各相关单位:按照《财政部教育部关于下达2022年城乡义务教育补助经费预算的通知》(财教〔2022〕100号),经研究并报国家审核,现下达2022年城乡义务教育补助经费补助资金488.71万元,其中:补助区级收入科目列“1100245教育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收入”,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列“20502普通教育”相关支出科目,政府预算支出经济分类科目列“51301上下级政府间转移性支出”,市本级支出功能分类列“2050299其他普通教育支出”支出科目,支出经济分类列“30299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部门经济分类列“50502商品和服务支出”,各区教育财政部门要按规定对义务教育学生(含民办学校学生)落实“两免一补”政策,对义务教育学校(含民办学校)按照不低于国家统一规定的生均公用经费基准定额的标准补助公用经费,二、加强农村公办义务教育学校校舍安全保障,三、实施好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特岗教师特设岗位计划,各区财政、教育部门要落实号相关政策,各区财政部门要加强对本区域城乡义务教育补助经费省级直达资金的管理和监督,加强直达资金监控系统的维护,按照《财政部教育部关于印发<城乡义务教育补助经费管理办法>的通知》(财教〔2021〕56号),各地要对照绩效目标做好绩效监控、绩效评价,提高城乡义务教育补助经费配置效率和使用效益,附件:下达2022年城乡义务教育补助经费中央、省级、市级资金分配表长春市财政局2022年6月16日697教指附件.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