充分激发企业专业技术人才和高技能人才创新创业活力,现就加强和改进企业人才评价工作制定如下措施,企业专业技术人才在劳动关系所在地自愿参加相关职称评审委员会的职称评审,企业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急需紧缺人才、优秀青年人才可直接申报相应级别职称,放宽企业专业技术职称评审年限,完善高技能人才职称评审制度,具备高级工及以上职业资格或职业技能等级且从事相关技术技能工作的高技能人才,畅通高技能人才职称评审通道,专业技术人才符合相应条件可参加高技能人才技能评价,充分体现企业专业技术人才特点和工作实际,广泛宣传、积极协调落实企业专业技术人才参加职称评审,根据重点产业企业对专业技术人才需求,为重点产业企业专业技术人才开辟职称评审绿色通道,在市人才交流中心增设重点产业企业专业技术人才中级职称评审委员会,对新取得高级职称、技师以上等级证书的技术技能人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