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基本情况依据《水利部办公厅关于加快河湖管理范围划定工作的函》(水明发〔2019〕84号)及《省水利厅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开展新一轮河湖和水利工程管理范围划定工作的通知》(苏水河湖〔2020〕10号)要求,我区完成9个中型灌区,分别为:湫湖灌区、方便水库灌区、明觉环山河灌区、毛公铺灌区、无想寺灌区、卧龙水库灌区、赭山头水库灌区、石臼湖灌区、新桥河灌区的管理范围线划定工作,二、划定标准根据《溧水区水利工程管理和保护实施细则》,确定我区管理范围划定标准,具体如下:干渠背水坡坡脚外5米,支渠背水坡坡脚外3米,无堤防的沟渠两侧口边线外5米,三、工作成果溧水区中型灌区管理范围划定项目共完成9个中型灌区管理范围划定工作,完成了管理范围线划定137.05千米,四、验收情况溧水区中型灌区管理范围划定项目,已通过了南京市溧水区水务局组织的区级验收,现予以公示,南京市溧水区水务局2022年6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