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培育发展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减轻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融资成本负担,扩大农业农村有效投资,推动农村农业产业发展壮大,实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根据省农业农村厅及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贷款贴息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湘农联〔2022〕22号)文件精神,怀化市鹤城区农业农村局对2021年度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贷款进行贴息申报工作,截止2022年5月31日收到9个新型农业经营主体、14笔符合政策要求贷款,申报2021年度贷款利息187.6442万元,(详见附件),任何单位或个人对公示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申报贷款贴息有异议,请在本公示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2022年6月23日前),向怀化市鹤城区农业农村局反映有关情况,联系电话:0745-2240085附件:怀化市鹤城区2021年度贷款贴息主体贷款贴息表附件:鹤城区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贷款贴息表怀化市鹤城区农业农村局2022年6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