抚顺市知识产权局文件抚知发〔2022〕3号关于停止执行我市知识产权贯标扶持政策的通知各有关单位:为规范我市知识产权贯标认证扶持政策,进一步促进知识产权贯标认证与企业创新发展深度融合,推动知识产权管理体系高质量运行,根据国家知识产权局关于规范知识产权管理体系贯标认证工作的有关要求,现自本通知发布之日起,我局停止执行《抚顺市振兴实体经济若干政策措施(试行)》(抚委发〔2018〕8号)中关于“鼓励支持企业贯彻《企业知识产权管理规范》,对通过《企业知识产权管理规范》国家标准认证的企业,按8.6万元标准给予后补助”的政策规定,后续贯标扶持政策待调整修订后另行通知,特此通知,抚顺市知识产权局2022年5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