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财政局:根据《关于编报2021年度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报告的通知》(沪财资〔2022〕4号),我办对2021年度国有资产进行了盘点、清理和汇总,对本年度资产占有、使用、变动及管理情况进行了对比分析,编制了国有资产分析报告、资产报表及填报说明,特此函告,附件:1.上海推进科技创新中心建设办公室2021年度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分析报告2.上海推进科技创新中心建设办公室2021年度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填报说明3.2021年度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报表(汇总表)4.2021年度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报表(单户表)上海推进科技创新中心建设办公室2022年6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