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根据《中新天津生态城科技计划项目管理办法(试行)》(津生发〔2018〕32号)和中新天津生态城2019年度科技型中小企业升级专项管理工作安排,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项目验收相关规定(一)项目验收范围凡经中新天津生态城科技创新局(以下简称“科技局”)立项并获得中新天津生态城2019年度科技型中小企业升级专项财政资金支持的合同履行期满项目,项目第一承担单位需按照相关要求组织验收材料,项目第一承担单位应在合同履行期满前30个自然日填报《中新天津生态城科技计划项目调整协议》(附件1、2)提出延期申请,(四)需报送的验收材料、装订、盖章和份数要求1.项目任务合同书复印件;用订书机单独装订;在封皮和骑缝处分别加盖单位公章;一式4份,2.如项目合同在执行过程中发生过调整,需提供批准后的《中新天津生态城科技计划项目调整协议》复印件;无需装订;每页盖公章;一式4份,3.中新天津生态城科技计划项目(课题)结项报告书,需按照附件4、5编写提纲的要求准备;连同附件材料附封皮和目录后胶装装订;在封皮、材料里和骑缝处分别加盖单位公章;一式4份,连同工作总结报告、技术总结报告附封皮和目录后胶装装订;在封皮、材料里和骑缝处分别加盖单位公章;一式4份,填写《中新天津生态城科技计划项目调整协议》,不能中止结题的项目退回承担单位进行整改,不能通过验收(1)未完成合同书确定的核心任务和指标,(六)未按规定验收项目处理办法对不按期申请验收或再次申请验收仍未通过的项目承担单位和负责人,5年内不得申报新的中新天津生态城科技计划项目,联系人:吴晨022-58950325张明亮022-66328286附件:1.中新天津生态城科技计划项目调整协议(两方)2.中新天津生态城科技计划项目调整协议(三方)3.中新天津生态城科技计划项目(课题)结项报告书4.工作总结报告提纲5.技术总结报告提纲6.承接科技项目结项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名单2022年6月13日附件:1.中新天津生态城科技计划项目调整协议-两方.doc2.中新天津生态城科技计划项目调整协议-三方.doc3.中新天津生态城科技计划项目(课题)结项报告书.doc4.工作总结报告提纲.doc5.技术总结报告提纲.doc6.承接科技项目结项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名单.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