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落实《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东省促进服务业领域困难行业恢复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粤办函〔2022〕40号)、《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东省促进工业经济平稳增长行动方案的通知》(粤办函〔2022〕41号)和中山市财政局文件《中山市财政局关于做好2022年服务业、制造业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房屋租金减免工作的通知》(中财资〔2022〕19号)等省市相关文件精神,结合我司实际情况,我司拟减免部分承租户2022年三个月的租金,现将符合减免条件的承租户名单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2年6月16日至2022年6月22日,如有异议,可在公示期间书面提出并与中山市板芙镇企业发展有限公司物业管理部联系,联系电话:86502728,中山市板芙镇公有资产事务中心设立投诉电话:86502168,接受广大群众监督,附件:《符合减免条件的承租户名单》中山市板芙镇企业发展有限公司2022年6月16日附件:1.符合减免条件的承租户名单.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