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清远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清远市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及管理办法的通知》(清府〔2018〕12号)文件要求,我局将对《清远市科学技术局关于市级科技计划项目管理暂行办法》(清科〔2013〕59号)(以下简称《办法》)进行评估,评估内容主要为:《办法》各项规定是否与法律、法规以及国家有关政策的规定相一致,各项管理措施是否必要、适当,文件内容与新的制度是否互相衔接,规定的制度是否有针对性地解决行政管理中存在的问题,文件制定技术是否规范,其他相关内容,现向社会公开征求《办法》的评估意见,征求意见时间为2022年6月16日-2022年6月29日,征求意见期间,任何有意见建议的单位或个人,可以书面署名形式向清远市科技局反映,提出意见建议应当签署真实姓名或加盖单位公章,联系地址:清远市清城区人民二路9号之3科技服务生活大楼105室联系电话:0763-3666283电子邮箱:kjfgyjs@163.com附件:关于印发《清远市科学技术局关于市级科技计划项目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