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职责是:(一)拟订全区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促进科技创新强区建设的规划,以及促进科技发展、引进国(境)外智力等方面的规划和政策并组织实施,(二)统筹推进全区创新体系建设和科技体制改革,优化辖区科研体系建设,负责全区科技监督评价体系建设和科技评估管理相关工作,协调推进辖区内国家重点实验室、省实验室、诺贝尔奖实验室、基础研究机构等创新平台建设,(六)推进全区技术转移体系建设,统筹推进全区科技公共服务体系、科技企业孵化育成体系建设,统筹推进辖区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和高新技术产业园区规划建设工作,负责外国专家、港澳台专家管理服务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区科技人才队伍建设政策和措施,负责中国国际人才交流大会区级组织实施工作,(九)负责在辖区内实施的安全生产重大科技攻关及技术研究的组织指导工作,从研发管理向创新服务转变,建立健全以创新能力、质量、贡献、绩效为导向的科技项目评审、机构评定、人才评价体系和激励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