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市创业培训定点机构:为切实做好我区创业培训工作,让优质的培训机构参与创业培训,促进创业培训健康、有序发展,经研究,决定面向全市创业培训定点机构开展入围资格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一、承接项目1.项目内容创业培训,包括GYB培训、SYB培训、GYB+SYB培训、网络创业培训、电子商务培训等,共计480人,2.培训模式培训模式分线下和线上,线上培训人数须占承接主体培训总人数一定比例,5.培训时间:2022年10月31日前完成,6.补贴方式:直补培训机构,二、申报条件1.2022年经市人社局年审认定的创业培训定点机构;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或组织机构代码证、法人证书)、民办学校办学许可证(或经法定批准同意办学的相关材料)等;2.具有承担开展培训所需的教学场地和设施设备;3.具有满足培训任务需要的专职师资和教管人员;4.具有独立财务核算,在银行开设基本账户,财务制度健全,能出具有效票据;5.具有相对稳定的校企合作关系,能较好完成任务;6.具有规范的内部管理,社会信誉良好,近三年内无违反职业培训法律法规被处罚记录,无违规收费和其他违法、违规行为,未发生社会影响的举报投诉等,7.《申报材料真实性承诺书》(附件3);请各申报创业培训机构将材料统一胶装成册,四、入围资格申报工作安排(一)申报:截止6月22日结合自身办学力量,符合条件的创业培训机构可自行申报,未在规定时限内完成全部材料申报的,视为放弃申报资格,(二)评审:6月23日-6月24日入围资格确认领导小组办公室邀请相关专家评委(不少于3人),组成专家会审组,按照“材料审核为主,实地考察为辅”的形式,对有必要现场核实的材料予以实地考察,最终由专家会审组对申报机构的承接综合能力形成综合评审意见,(三)公示:6月29日前入围资格确认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专家会审组的综合评审意见,按照分数择优排序,提出拟具有入围资格的创业培训机构名单,并通过人社局官网向社会公示3个工作日,(四)确认:6月30日前公示完成后,确认具有入围资格的创业培训机构名单,五、日常监督管理具有入围资格的创业培训机构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将取消资格:1.当年度被书面警告2次以上的;2.将培训任务委托、转包给其他单位和个人的;3.管理混乱、违规收费,造成社会不良影响的;4.弄虚作假,骗取培训经费补贴的;5.存在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或政策文件规定的其他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