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市直园区财政部门、市场监管部门:为提振企业加快发展信心,根据遂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遂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兑现2021年度工业转型升级奖补政策的通报》(遂府办函〔2022〕31号),以及和市经济和信息化局《遂宁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关于拨付2021年度工业转型升级和军民融合奖补资金的函》(遂经信函〔2022〕51号),现拨付你地2021年度工业转型升级(支持创新能力建设)奖励资金200万元,支出功能科目列:2011499—其他资知识产权事务支出,支出经济科目列:30299—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此款从2022年年初预算的市级知识产权专项资金中列支,各县(市、区)、市直园区收到专项资金后,要在7个工作日内拨付到有关企业,坚决杜绝将资金被挤占和挪用,同时要切实加强资金监管职责,按照绩效目标,加强绩效监控和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附件:遂宁市兑现2021年度市级工业转型升级(支持创新能力建设)奖补情况表遂宁市财政局2022年6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