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义乌市人民政府关于做好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就业创业工作的实施意见》(义政发〔2018〕108号),经单位申请,现将拟补贴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2年6月15日至2022年6月21日,单位和个人对公示对象存在异议的,单位反映问题的,来信地址:义乌市香山路389号5楼507办公室,序号补贴对象补贴类型补贴标准补贴金额(元)1大陈镇杜门村(骆青英)公益性岗位补贴非全日制的公益性岗位,每月按我市最低工资标准的25%给予补贴54002大陈镇春林村(张枝盛)公益性岗位补贴非全日制的公益性岗位,每月按我市最低工资标准的25%给予补贴54003大陈镇灯塔村(楼玉娇)公益性岗位补贴非全日制的公益性岗位,每月按我市最低工资标准的25%给予补贴27004大陈镇上坑村(楼永云)公益性岗位补贴非全日制的公益性岗位,每月按我市最低工资标准的25%给予补贴54005大陈镇上坑村(楼忠金)公益性岗位补贴非全日制的公益性岗位,每月按我市最低工资标准的25%给予补贴54006大陈镇上坑村(楼永干)公益性岗位补贴非全日制的公益性岗位,每月按我市最低工资标准的25%给予补贴54007大陈镇上坑村(屠巧英)公益性岗位补贴非全日制的公益性岗位,每月按我市最低工资标准的25%给予补贴5400义乌市就业创业管理服务中心2022年6月15日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