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市富阳区审计局对富阳区部分老有所养政策执行情况进行了专项审计调查,建有示范型居家养老服务中心25家,富阳区养老事业专项财政补助12125.19万元,富阳区财政安排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专项经费12205.43万元,强化养老服务发展机制保障,在“公建民营”成效发挥、民营服务机构规范运营及企退社会化管理政策执行等方面仍存在一些问题,二、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一)公办养老机构运营方面:一是“公建民营”成效不明显,二是个别特困老人供养经费管理不规范,(三)居家养老方面:一是示范型居家养老服务中心社会效益未发挥,二是居家养老服务照料中心服务模式单一,其中:十三五期间下拨乡镇(街道)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经费结余7387.95万元(占下拨资金的65.36%),并建议进一步深化“公建民营”、规范民营养老机构运营、发挥居家养老优势及落实企退人员社会化管理,督促拨付特困老人供养经费25.33万元,并对“公建民营”机构供养经费实行专项审计制度,加强示范型居家养老服务中心管理。